天津市科学研究所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2-05-0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解决我所部分岗位人员短缺问题,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查询请详见《2012年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减相应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3日(周一) 4月27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523室(河东区新开路138号)。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由本人报名,请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关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近期一寸照片3张。
2、报名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人员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提供虚假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5月3日(周四)9:00 11:00到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52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考试
笔试时间:2012年5月5日(周六)上午:9:00 12:00(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5月9日在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网站(http://)公布。
面试前,科学学所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进入面试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于5月25日在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网站公布。

五、体检
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进行聘用,签订聘用协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个人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在协议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解除聘用协议。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九、咨询电话:24324863

附件:1.2012年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2012年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报名表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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