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2-05-0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弥补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不足,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胜任卫生工作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考生应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资质者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非津生源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上学位毕业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应未被派遣,社会人员需具有干部身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到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3、正在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2年4月?日开始,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东丽人才网()查询招聘岗位。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与东丽人才网(),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 5月11日

上午8:30 11:30下午2:00 4:30

2、报名地点:东丽区卫生局(东丽区先锋路31号)

联系电话:022-84375342

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机打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质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 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社会人员报考应提交存档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证明,非津生源报考须提交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不能到指定地点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4、报名费:45元/人

本次招聘实行定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丽区卫生局联合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笔试准考证。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考试试题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局参照公务员面试程序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评。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非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区卫生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东丽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本公告由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丽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84375342

举报(投诉)电话:84376623

附:《2012年东丽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附:《2012年天津市东丽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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