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确定八项教育改革重点 特色高中将推试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04-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作为全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本市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分区域、有步骤地开展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并确定了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深化各级各类学校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提高中外办学水平等八项试点工作重点,各区县和学校可选择一项或几项申报改革试点。

改革试点的主要目的是,着力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从关键环节入手,推进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系统改革,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办好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政策措施,为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累经验。

教育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各级各类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方法途径,深化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建立行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落实区县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多渠道解决入园难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探索解决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开展特色高中建设试点;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探索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深化各级各类学校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弱势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发展留学生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各级各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鼓励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改革教育行政管理方式,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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