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成绩单16日下发 中考答卷全网评分数可复核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0-07-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天津讯;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评卷工作结束,7月16日考生可收到市中招办下发的考试成绩单。本市中招机构和招生学校将向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便考生了解招生学校的有关情况,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网上咨询会

7月18日9:00-16:30举办“2010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咨询会”。

考生进入网上咨询会现场步骤:

1.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点击进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平台。

2.进入网上咨询平台后,点击需要咨询的学校名称,进入该学校的咨询页面。

3.进入学校咨询页面后,浏览学校已回答的热点问题。

4.认真填写咨询标题、咨询内容,提出咨询问题。

5.招生学校的咨询人员将根据问题,给出答复。该问题答复后,将显示在该学校的咨询页面上。

电话咨询会

7月18日9:00-11:30举办“2010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电话咨询会”。

考生拨打咨询学校热线步骤:直接拨打预制各招生学校的咨询热线,即可向校方人员咨询。拨打各校的咨询热线时,要连贯拨打96796***八位数字。本次电话咨询会所有热线只收市话费,不收信息费。

网上宣传考生可浏览招生学校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考资讯网()”网站上刊登的学校简介。

校园咨询周7月16日至22日9:00-17:00举办“2010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校园招生咨询服务周”。招生学校在本校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为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考生可实地了解学校招生情况。

考生呼叫中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考生呼叫中心开通(电话为96796666),为考生提供中招政策和办法的咨询服务。

为满足部分考生尽快了解自己学业考试成绩的愿望,7月16日早6时起,考生可通过声讯台拨打16867888、16878888、1607788查询本人的学业考试成绩。

复核分数须在18日12时前申请为确保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市中招办在指定时间里受理学业考试考生复核分数申请。

考生申请复核分数,只限在接到市中招办发出的考试成绩通知单后,申请复核本人答卷的试卷总分和各题分,有无漏判、漏登、错登、错加等情况。

考生须在7月18日中午12时前向报名学校申请复核分数。逾期不再接受考生复核分数申请。

考生申请复核分数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填写“学业考试考生复核分数申请单”,写清本人姓名、学籍号、考生号、申请复核考试科目,并将成绩单原件贴在申请单指定位置处,同时交纳复核考试成绩费每科10元。

经复核确认原下发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有误,复核考试成绩费将退还考生。

市中招办建立复核分数工作小组,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学业考试复核分数程序对考生分数进行复核,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确保公正答卷全部网上评阅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阅答卷。实行全市统一网评,可以更好地统一标准,有效控制主观性试题的评卷误差,使评卷更加公正。网评的实施得到了市教委的大力支持,拨出专款积极推动中考网评工作的开展。

网上评卷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网评,首先通过高速扫描设备将考生答题卡进行扫描,考生答题以图像方式保存到阅卷服务器上,然后客观题由机器识别,主观题按题组进行图像裁切,由阅卷教师在计算机上按题组分工,分别进行评阅。整个阅卷过程考生的图片都采用加密保存,所有答题信息无法删改。评卷教师评卷过程中看不到考生的任何信息。评卷教师在评卷前都要进行试评考核,考核通过的教师才能进入正式评卷。正式评卷过程中,所有主观题每个小题都由两名及以上阅卷教师分别评阅,每个考生的一份试卷将由十几个或几十个评卷教师评判。评卷系统对评卷误差进行严格甄别和控制。除了采用双评的方式以外,评卷系统还设置了回评、自查、互查的监控手段,以确保所有评卷教师评分标准的一致性,从而保证了评卷的质量。

考生的最终成绩是由评卷系统进行核分,并对考生成绩进行科学的分析校对。

实施网上评卷,使评卷工作更加客观、公正,评卷质量更加稳定、可靠,分数统计更加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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