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松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1-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发布。这是我省为推动高校院所成果转移转化、以市场定价为资产评估“松绑”的新举措。

方案规定,“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其持有的科技成果时,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通过浙江省内技术交易场所,以挂牌交易、拍卖方式确定价格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和结果备案”,即以公开市场定价为保障,取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和结果备案的“硬约束”,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当下,我省高校院所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和各自特点,扎实开展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出重要作用。业内人士表示,在此背景下,方案以激发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活力为开篇,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资产评估、权属奖励、公示规范、适用范围等方面做出创新和突破,通过取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时的资产评估环节,可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受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