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谋划 扎实推进 ——2019年浙江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01-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减轻学校和教师的非教学负担。在全面梳理调研的基础上,清理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和“小手拉大手”活动,精减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和环节,杜绝各类商业App进入校园,减轻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师的非教学工作负担。

多渠道解决归国人才子女入学。加强宏观规划,统筹建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优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遴选若干学校开展试点,引进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为归国人员子女提供既有中国特色又有世界水准的基础教育服务。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制订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健全民办学校与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分类整治、分类规范要求,规范校外教育培训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外学业负担。

努力解决青年教师住房问题。按照促进住房供给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研究教师住房保障政策,推动各地妥善解决人才住房。运用好“允许高校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的政策,推动有关高校开展试点。完成省高校人才公共租赁房(下沙)项目建设并按时交付使用。

党的建设: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推动建立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扎实开展教育系统“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制订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高校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精准科学地选优配强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大力加强学校年轻干部的发现、培养和使用。加大对高校中青年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深化教育系统“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高校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加大在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标准,推动把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和中小学校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体系。深化高校二级学院(系)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试点、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实施“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四大工程,建设清廉教育体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承担起清廉学校建设的主体责任。梳理编制办学行为“小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规范中小学学区划分和招生入学行为。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高校招投标管理、完善省属高校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高校继续教育合作办学、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的管理。用好审计手段,健全内部控制。出台改革容错正面清单和不作为不担当负面清单,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加强依法治校。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等机制,大力培育校园法治文化,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教育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强化督学督政力度,探索对高等教育进行督导的机制、办法。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深入实施《浙江省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逐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常态化管理,推行学校一日常规,实行清单化管理,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溺水、消防、交通、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建立完善心理危机的转介机制,新建200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争取20%的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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