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出”不等于一退了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06-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李 平

近日,河北某高校一次性清退75名学生。对此,有网友发出疑问:“清退就是从严治校?”“休学年限超出就一定要清退?”……

的确,“严进严出”应成为大学教育的新常态。然而,整治学风不能仅仅对那些所谓的差生一退了之。从该校被清退的学生来看,有些是因为超出最长修业年限,且未达到结业条件;有些是因休学年限已超出学校规定的最长时间,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严格意义上讲,他们不能与坏学风画等号。

所以,一股脑儿地将这些学生作退学处理,没有预警、提醒等环节,难怪会被质疑“一刀切”,有些“不近人情”。事实上,有些学生早在2009年就提出休学,至今已10年,却并未提出复学申请,说明家校联系仿佛“断了线的风筝”,并未发生作用。作为校方,有没有真正尽到自己的职责呢?

再说,近年来高校普遍设立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而在清华大学等一些高校,只要有正当理由,如发展特长、搞艺术创作甚至是环球旅行等,都能申请休学。只要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就要尽量给予个性化、多样化的安排,在时间和空间上多点照顾,实现学习创新“两不误”。

高校要严把教育教学质量关,必须要系统推进各项工作。除了加大学生管理力度外,还要推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通过聚焦学科专业、课程设计、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毕业论文等,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教育的核心是立德树人,要尽量给那些违反规定的学生多一次改正的机会。像华中科技大学对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实施“本降专”的处罚,就是很好的一种做法。既坚持了标准,又给这些学生一条出路。还有一些高校探索更加灵活的转学、分流培养体系,通过学分互认、课程共享等方式,给那些未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体现着应有的关怀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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