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成效明显 总体达成度为70.70%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12-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曹可可)近日,省教育厅公布了2018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结果。监测结果显示,2018年全省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总体达成度为70.70%,较2017年提高了3.18个百分点,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此次监测由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主导实施,监测范围为全省89个县(市、区)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县域基础教育领域,数据来源于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等权威渠道并经过实地核查或抽查。此次监测指标在《浙江省2017年度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细则》基础上修订而成,仍设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等5个一级指标,另外针对出现较大负面影响、超班额等情况设置了2个反向扣分指标。

按照与时俱进、适当微调、总量不增、相对稳定的原则,此次监测共设置了10个二级指标、46个监测点,两次公告总体具有可比性。此次监测的指标体系还增加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如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学校规模不超过2000人、每百名学生拥有优秀教师数等内容,同时按照“增加等级赋分和相对赋分,减少绝对赋分”的思路,修订了指标内涵与计算办法,使监测更具科学性。

从总体结果看,2018年教育现代化达成度超过80%的县(市、区)共13个,达成度在70%~80%之间的县(市、区)共30个。5个一级指标中,达成度最高的指标为教育质量(87.44%),之后依次为社会认可(87.05%)、育人为本(73.98%)、优先发展(64.42%)、促进公平(62.72%)。二级指标中,达成度由高到低分别为:经费保障(96.60%)、教育发展水平(91.86%)、素质教育(91.22%)、教育满意度(87.10%)、学生发展(83.63%)、资源保障(72.50%)、教育协调发展(64.00%)、义务教育资源均衡(61.71%)、国际交流与合作(48.17%)和教师保障(37.60%)。

自2017年度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结果公布以来,全省各地认真研读监测反馈报告,对照监测指标查问题、找短板,并通过一系列工程和项目加快建设。与2017年相比,我省2018年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优先发展方面,各学段教育经费逐年递增,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学校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育人为本方面,开设劳动实践教育课程、建有规范化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学校比例大幅提升,中小学教师国际化素养有所提高;促进公平方面,小学和初中办学条件校际更加均衡,省级学习型城市数量增多,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提高,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教育质量方面,普通高中水平考试累计合格率达标地区数量大幅增加,“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的目标正在成为现实;社会认可方面,全省教育工作公众满意度从7.36分提高到7.84分,呈上升趋势。

但是,横向对照教育现代化各项指标,我省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下一步将着力加快教育内涵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落实教师待遇政策,提高中职教育质量和成校现代化水平。

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是对各地持续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动态监测,也是我省对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重要参考。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估,各县(市、区)还将形成诊断式分析报告和问题解决方案,对症下药,以此推动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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