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同招,让公办民办学校公平发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12-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编者按: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是减轻学生负担、缓解家长焦虑、促进公民办协调、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近日颁布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对此也有相关规定,并强调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有关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实施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禁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为此,本报约请有关业内人士和家长就公众关心的焦点进行深一度研讨,本期关注——

本期嘉宾

杨东平: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朱 达:宁波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蒋 锋:杭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丁初效:绍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毛香水:江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黄建明:浙江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绿城育华教育集团总校长、省特级教师

叶翠微:海亮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总校长

章振民:安吉振民高级中学董事长

金晓东:杭州江南实验学校校长

朱永春:省特级教师、桐乡市第三中学教师

车俊谊:学生家长

主持人

言 宏

近日,《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颁布,其中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将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出录取人数将摇号录取,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互挖墙脚,这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

业内人士认为,今天看待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跳出教育教育,需要我们站在时代发展高度深刻理解进一步优化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的内涵。连日来走访了社会各界人士,逐一探讨其中的几个核心议题——

A.主持人: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学生接受正规教育的起点,将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打下重要的基础,是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有人说,义务教育阶段发展不平衡、择校热现象严重,是因为政府责任没到位,甚至说是政府不作为,没有提供百姓希望的优质学校。近年来各地“高烧不退”的择校热问题,折射出了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期待和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之间的矛盾。那么,在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应该做好什么工作?承担什么责任?

杨东平:这是新时代带来的新问题,需要用新视野和新格局来破解。需要放在世界的背景下看中国的教育,据我所知,目前在世界各国,义务教育都是政府的责任。

我们现在很多人也严重误读了国外的民办教育。其实,在发达国家基础教育阶段,私立学校占比很小,与公办学校从来不是尖锐对立的竞争关系。比如,美国基础教育私立学校5%左右,多为宗教学校;德国私立中小学学生约占9.3%;法国约有17%的学生在私立学校就读,多为教会学校;芬兰一至八年级,私立学校学生数占比1.9%,高中学生数占6.2%;瑞典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占3%,高中占3.5%;丹麦私立中小学的学生数占比13%。而且,国外的私立学校是非营利的,大多政府资助私立教育,同时私立学校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当然,我们也要直面我国可能面临的“教育拉丁美洲化”的挑战。“教育拉丁美洲化”说的是在一些拉丁美洲国家,大量中高等收入家长可能逃离公共教育体系而在私立部门中寻求更高水准的服务,基础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逐渐成为低劣质量机构的代名词”。其后果是导致系统性的不公平,贫寒子弟与富裕家庭子弟的教育机会差距越来越大,整个社会距离教育公平目标越来越远。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分化已初见端倪,若不改变教育财政和评价制度,或将致“阶层固化难以打破”。在这一背景下,更要强调义务教育的政府责任,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办好每一所学校。

蒋 锋:当前家长对民办学校过热的追捧,确实反映了家长对公办学校的不满意。但客观地分析,并不能将其完全地归因为公办学校的质量都不如民办学校。近年来,对公民办同等招生权和招生自主权理解的偏差、对教育质量理解的偏差等因素,加大了对公民办教育的偏见,加剧了社会对孩子升学的焦虑,破坏了公民办学校和谐发展的生态。因此,政府推进教育公平的责任,不仅体现在要努力办好公办学校,也体现在要加强对教育生态环境的治理,努力为公民办的和谐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创造良好的环境。而对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招生乱象的治理,恰恰是创造这些环境的关键环节,也正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

朱 达:政府职责履行得怎样,是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发展至为重要的关键。政府应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要落实政府责任、强化规划引领、强化考评督导、强化责任追究。各地政府要把义务教育的发展始终作为领导教育的重中之重,将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落实到位。要科学做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公办义务教育的主体地位不动摇。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对地方政府考核督查范围,并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没有承担起主体责任的地方,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责任。

丁初效:义务教育是国家的法定教育,必须坚持以国家办学为主体。政府发展义务教育就是要努力推动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公民办教育的协调发展。无论是城市学校还是农村学校、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切实保障和维护适龄儿童青少年享受免费、公平义务教育的权利,当前重点是要全面实现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规定。

朱永春:其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问题不是政府不作为,不是没提供优质学校,而是我们没有向社会、向家长、向政府对“优质学校”进行正确定义,反而把价值判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让渡给家长和非专业的公众,导致以“分数论英雄”的评价愈演愈烈。客观上,在舆论、评价、导向上教育处在被动迎合社会功利性需求的地位,也不管这种需求是否合乎教育规律、教育目标和教育对象的身心健康。

B.主持人:目前不少民办学校发展较好,尤其表现在城市初中民办学校“一枝独秀”,招生掐尖现象严重,有人说是不公平的招生政策等导致公民办学校不公平竞争。而一些地方政府不正确的政绩观又推波助澜加重了这一问题。公民办同招,不过是回归了公民办学校招生公平。对此,你怎么看?应该如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

杨东平:民办教育的政策调整需要树立公共利益的立场和价值,要建立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民办教育与社会共同发展的价值定位和制度安排。当前民办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来自民办教育的“基因缺陷”,比如,过度营利性、资本凶猛;也来自民办教育的“制度缺陷”,“假民办”破坏正常生态,在应试教育轨道上,大搞以生源竞争为主的恶性竞争,与公办学校形成激烈竞争,甚至出现民进公退的格局。在民办教育刚刚兴起时,人们对其充满希望,希望其走出与公办教育不一样的素质教育之路。但二三十年过去,民办教育走了与公办教育一样的路,甚至有过之无不及。为何民办教育没有成为新的增长点?民办教育自身和社会各界都值得反思。

蒋 锋: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是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均衡性、统一性要求的体现,也是义务教育对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保障。任何学校,只要从事义务教育,就应该遵从这一原则。而前几年,一些民办学校在招生时,选择性“守法”,过分强调招生自主权,而忽视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要求,各种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层出不穷,超范围、超大纲、超时间招生乱象不断,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剧了家长的焦虑,偏离了教育改革的方向,成为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障碍。面对这些状况,对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进行规范,既是践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的要求,也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公民办学校具有同等招生权利这一要求的回归。

丁初效:发展民办教育不仅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质量优化的需要。民办教育规范提升发展有利于增强教育的多样性、选择性、竞争性。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不应着眼于生源的竞争,而应是办学水平和学校品质的竞争。办学水平是假设学校在各基本量不变情况下的办学效果,如校园文化的提升、学校管理的精细、教师素质的提高等;而办学品质是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的总和,体现在学校课程设置的优化、育人模式的改进、教学评价手段与方式的转变等。公办学校更应在提升办学水平和学校品质上下功夫,努力引领方向、做好示范、形成特色,努力为每一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

黄建明:民办初中“一枝独大”应该是短暂的历史现象,也是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正常政绩观下的产物。为了教育公平,政府严禁择校,提出“公办保公平,择校到民办”。但少数政府从场地、人才、资金上支持本地民办初中优先、跨区掐尖招生,把“人家的瓜掐到自己的地里来”,造成本地区升学率高、教育质量领先的假象。一开始其他地方政府并不想这样做,但是为了防止和抵制其他地区来本地掐尖,无奈之下也纷纷举政府之力支持举办同样的学校进行抵制,导致义务教育阶段大量的学生“舍近求远”奔波在择校的路上。这就是“坏的教育生态”形成的过程,在客观上造成了现在民办初中异军突起的假象。现有政策应该尽快调整。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应该是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而不是阻挠者和抱怨者。

要实现此次“提质、减负”的既定目标,对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至少应该同时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取消国有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法律政策规定,将“国有民办”全部转为公办,把配套学校还给附近居民,也不得再利用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变相举办“国有民办”,政府应该有能力办好每一所公办学校。二是坚决禁止跨区招生,防止区域间的恶性生源竞争,压实各地政府办好区内学校的责任。三是放开民办学校价格管理,让市场发挥决定作用,支持民办学校按照市场需求办出学校特色,避免民办和公办学校继续同质化办学。四是实行公民同招、摇号录取,使真正有个性化需求的学生去报读民办学校,防止资源错配。这四项措施互为因果,形成整体,缺乏其中任何一项,就等于功亏一篑、不达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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