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民办教育多部门会商制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2-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陈蓓燕)近日,浙江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它将致力于破解全省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政策举措,以进一步深化推进我省民办教育综合改革。

据了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组成,省教育厅为牵头单位。其主要职能为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落实国家和我省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对民办教育的监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办学秩序,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加强各地、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等。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报告履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各项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开展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等情况,并汇总各地开展民办教育管理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就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及时研判,提出预警,防微杜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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