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育经费绩效评价 提高教育质量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09-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长春理工大学原名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是一所培养光学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光电特色和国防特色的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吉林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部门、长春市共建院校。自成立以来,长春理工大学一直秉持“育人为本、崇尚科学”的办学理念,创新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实现了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在2015年教育部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专家组评价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地位和声誉、学科发展与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等在全国同类高校中位居前列。截至2022年末,学校获得教育部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5个、国家教学成果奖等多项教育教学质量奖项。

    提高重视程度,促进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机制高效运转

    开展绩效评价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重要内容。新时代背景下,创新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是推进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长春理工大学高度重视发挥教育经费绩效评价的积极作用,落实责任主体,确保评价内容全覆盖,明确评价标准,提高评价质量。

    近年来,长春理工大学深刻认识到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为此,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计划财务处依据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方案、评价执行及评价结果反馈,校内各学院及各职能部门以学校总体战略规划及管理权限编制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进行分解、执行和评价。根据学校领导的工作要求,强调要创新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机制,从源头上理顺关系,完善教育经费绩效评价管理流程,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公开透明、高效运转。并以此为契机,不断规范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和监控工作,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做到以评促改,将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与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教育经费预算安排等重点工作融合到一起,共同促进长春理工大学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及时跟踪反馈,推进高校教育水平高质量发展

    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的基础上,长春理工大学创新开展项目绩效管理机制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研究。通过建立合理的跟踪反馈工作机制,严把关口做好预算过程管理、开展教育经费绩效考核跟踪等方式,及时了解各预算项目的执行情况、研究进度与资金执行的配合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项目预算绩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得失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优化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评价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强化绩效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学校教育质量持续提升。

    从笔者主持的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重点课题“基于DEA模型的吉林省高校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实证研究——投入与产出角度”可知,高校教育经费的绩效主要由高校的四大职能的履行效果决定,即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决定了高校教育经费的使用有效性,课题基于数据包络法(DEA)对吉林省样本高校教育经费绩效进行实证分析,长春理工大学在省级以上名牌专业、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省级以上专业竞赛获奖次数、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等人才培养指标中逐年向好,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长春理工大学在高校教育的经费投入不但完成了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基本职能,还在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投入经费,通过及时跟踪及反馈,实现教育经费投入绩效的有效性,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学校持续发展,提高了知名度。

    与此同时,学校建立了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与资源配置相挂钩的机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优化建设布局、经费投入等资源配置,强化激励奖惩。学校还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应用到教育经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中,目的是将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管理全流程,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控、评价和问责等环节,但落脚点不只是问责,取而代之的是通过合理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使各学院和职能部门明晰自身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而真正提高高校教育经费的绩效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高等教育质量。

    注重提质增效,促进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全方位管理

    工作中,学校坚持促进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全方位管理,不断深化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信息化建设,积极部署,扎实推进,夯实全过程教育经费绩效评价管理基础工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持续强化高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部门决算、内审监督、决策分析等纳入高校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建设范畴。

    通过开展联动管控,借助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信息化建设,有效强化了学校项目、预算、绩效、内控衔接联动管控,加强了财务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能力;通过强化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全过程,确保各环节使用的基础信息统一管理,提高基础信息的标准化、规范性、一致性和完整性。促进学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财务管理“内功”,切实履行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职能,在形成以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为核心、办学规模与教学质量协调推进中实现内涵式发展。(韩德余 秦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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