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三重逻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09-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少数高校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存在党委把方向管全局不够、党政议事边界不清、班子不和谐等问题,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的高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重点阵地和重点人监管不力。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党对高校的领导。

    当前,要从根本上保证我国高等教育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变质、不变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就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发挥党在高校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具体来说,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是必须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只有通过加强党的领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才能保证高校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更好地把师生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是必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创办高等教育的成功经验,是被实践证明了的高校治理中国方案,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要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选优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并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校长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三是必须坚持党管高校干部和人才。干部和人才是高校发展的基础保障和决定力量。只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才能牢牢掌握高校领导权。高校党委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努力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是必须从严从实加强高校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高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高校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者系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2022年度决策咨询专项课题“湖南省普通高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证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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