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宪法教育要具体化、课程化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07-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罗树庚

宪法作为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小学生应该掌握到什么程度,哪些是必须应知应会的;中学生应该掌握到什么程度,哪些是必须应知应会的,作为学校都应该明确化。要根据中小学生的认知水平,将宪法有关知识和条款用青少年喜闻乐见和可接纳的呈现方式推送给他们,让他们从小就认识了解,并随着年龄的增长、年级的升高逐步提高认识,对宪法的学习和认知有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

因此教育工作者要多思考如何将宪法具体化,并把它分解成几个学段的不同层级要求;要多思考如何采用中小学生喜欢的方式,把宪法内容呈现在他们面前。譬如,我们可以根据小学生喜欢看图画书、看动漫的特点,把宪法绘制成孩子们喜欢的绘本、卡通读本,供小学生学习;可以将宪法的内容制作成动画片、形式活泼的公益广告等视听材料,在电视、网络上播放;也可以用现在流行的“一图读懂式”非连续性文本和思维导图形式,直观呈现等。

在我看来,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教育活动,还可以把学宪法和争做合格公民结合起来。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学宪法与争做合格公民相结合,既是“知行合一”,更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学习宪法教育活动,就应该创设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做合格公民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化知为行”。把学宪法与争做合格公民相结合也是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宪法很重要,但如果采取强行规定,让中小学生死记硬背条款,显然不合适。我们应该将宪法有关知识融汇到学科教学中,在课程中落实,而不是一阵风似的学习教育。翻开经教育部审定新出版的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我们可以欣喜地看到,在这方面国家已经有意识地让编写专家融入相关内容了。就拿小学二年级的《道德与法治》教材来说,已经将宪法中规定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内容编入其中。如果,教材编写者能在后续的小学三至六年级以及初高中教材中更大篇幅地融入宪法内容,甚至可以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等内容单列出来,把宪法教育独立成为一个单元,那么,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知宪法、学宪法、懂宪法、用宪法”教育就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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