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 学习贯彻《意见》精神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11-2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舒玲玲)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区域内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基本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目前,学前教育仍存在着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存在“小学化”倾向等8个方面的问题。《意见》从优化布局与办园结构、拓宽途径扩大资源供给、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发展民办园、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教育厅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各地教育部门要制定好《意见》学习方案,第一时间对《意见》学习作一次全面部署。要有计划地、分层分类地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干部、教研员、小学校长、幼儿园举办者、园长和骨干教师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园长要组织教职工进行全员学习。对照《意见》要求,各地各园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下步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区域内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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