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联手确保学生暑期安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7-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编辑部:

    近日,青岛市公布2012年溺水死亡情况。结果显示,去年共发生271例,其中死亡252例,年龄分组中0至14岁、15至24岁的分别占17.86%、13.1%。溺水是0至14岁儿童青少年因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溺水死亡的人群中,农村地区共发生239例,占94.84%,农村地区溺水死亡所占比例远高于城市。

    暑假临近,家长要加强防溺水教育,严禁孩子到江河塘坝或不明深浅的危险水域游泳,确保安全度过暑假。

    中小学生溺水的常见原因有: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虾,捡落入水中的物品;游泳时抽筋或在水中打闹等。学生溺水事故中,缺少有效监管是意外发生的一大主因。不少农村父母外出打工,难以对孩子进行安全监管;中小学生自制能力弱,对危险的判断识别能力差,特别是男孩子生性调皮、好动,更喜欢冒险,往往埋下悲剧隐患。

    “天气渐热,每年的5月到9月,是学生溺水事件的高发期。”青岛市黄岛区教体局工作人员说。尽管近年来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处于下降趋势,但溺亡儿童数占非正常死亡人数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这一社会问题目前已相当严重。尤其是农村地区河流水源多,安全意识薄弱的中小学生很容易掉入水中,酿成悲剧,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每年进入夏季,许多中小学都会给学生上安全课,发放包含防溺水的宣传教育资料。但孩子们的暑期安全监管工作,仅仅靠提醒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多方面一起努力。放暑假后学生脱离了学校的监管,家长作为监护人,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专业救护人士提醒,如果孩子发现有人溺水,首先要向周围的大人求救,不要直接跳下水施救。如果现场找不到人帮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借助附近的物体,让溺水者抓住后再拖上岸。

    ■记者 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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