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禁止高校强迫毕业生签就业协议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7-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周红松)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河北要求,各高校要积极拓展就业渠道、转变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到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积极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建立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绿色通道”;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进行重点扶持,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团队,做好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力争孵化一批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社会影响大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有效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各高校要确保就业签约和就业统计数据的客观、准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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