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将有四大调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09-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万玉凤

    9月27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近两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情况。

    :近年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在国内外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声誉越来越好。国外知名院校纷纷主动要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已签署149个合作协议。国内院校也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作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越来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比如近两年有1379名在国外的自费留学生申请国家公派博士研究生项目,570人获得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质量高,一直保持很高的按期回归率,持续在98%以上,效益显著。 

    :请介绍2014年选拔计划有哪些重要变化。

    :2014年,计划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1300人。主要变化有: 

    一是联合培养博士生选拔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扩大至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高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扩大至所有设有艺术类专业的高校和各艺术团体。 

    二是从明年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提前至1月,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即至下一年的3月;西部和地方项目申报时须提交邀请信,自2015年起留学资格有效期也将调整为1年;今后,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三是博士后的留学期限调整为3-24个月。 

    四是将进一步加强过程和目标管理,如将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年度审核,根据学业进展情况及国外导师评价意见决定是否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终止学业。 

    :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须具备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具体选拔条件和申请程序,请于10月中旬登录国家留学网()查询。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须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后派出。留学人员有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服务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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