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0名教师有偿补课被通报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0-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乌鲁木齐10月25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收费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吐鲁番市第一小学部分教师因参与有偿补课被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通报。

    据了解,根据群众举报并经有关部门查实,2012年底,吐鲁番市第一小学六年级部分学生,经本班教师介绍,周末到一家民办培训机构补课,同时该校有10名教师在此民办教育机构参与有偿补课行为。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认为,上述行为违反国家和自治区严禁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的有关规定。根据自治区纠风办的督查督办要求,吐鲁番市纠风办和教育局已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违规补课的10名教师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底评优资格,并将违规所得2.2万元全额退还给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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