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困难居民子女可获教育补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3-12-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乌鲁木齐市日前公布城乡困难居民教育救助办法。办法规定,乌鲁木齐市城乡困难家庭子女考入公办高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职教育的学生,每人可一次性获6000元补助。

    办法规定,可申请教育救助的本市常住户籍人员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在校子女;儿童福利收养机构及农村“五保户”中的城乡在校学生;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的在校子女;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学生。

    除减免学费外,在指定学校就读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学年可获得200元或300元救助;高中生每人每学年可获1000元补助;中职学生每人每学年可获15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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