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学前教育示范区建设作用大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1-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陈瑞昌 通讯员 薛拥祥)江苏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文,正式命名无锡市滨湖区等20个县(市、区)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此举标志着从2011年启动实施的江苏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江苏先后推出一系列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学前教育地方法规《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率先创立并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与评估。2011年该省启动实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出到2015年全省所有100个县(市、区)全部创建成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同年10月,《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正式出台,主要建设指标包含政府责任落实、事业发展水平、公办民办并举、优质资源建设、保育教育质量、师资队伍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社会满意程度等10个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省政府与全省13个省辖市及所属县区政府逐一签订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创建责任书,明确了2012-2015年每一年的创建任务。各级政府均建立了教育、财政、编办、人社等多部门组成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刚性规定建设、管理责任主体,确保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和五年行动计划按时序进度完成。张家港市从政策保障、规划保障和经费保障三方面构建学前教育发展保障体系,积极履行政府职责。扬中市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以公办教师为主、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优质幼儿园为主、以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为主的“五为主”办园思路,较好构建了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

    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的创建,推动了江苏全省区域性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快速提升。首批参评的20个县(市、区),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总量迅速增加,其中有14个县(市、区)省优质园比例达70%以上,有13个县(市、区)90%以上的幼儿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入园。20个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全部达到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5%以上,都制定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其中,苏州工业园区生均公用经费高达1200元,达到与当地小学一样标准。在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园方面,张家港市对新市民子女入学施行积分管理制度。经过创建活动,江苏绝大部分县(市、区)初步形成了“一园一品”、“一园一特”的办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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