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管部门集中严查校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2-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杨占苍)2014年春季开学在即,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警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查处涉及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督促相关学校和幼儿园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对已取得使用许可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依法对校车安全技术状况等进行严格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资质查验,清理交通违法记录,对有违法记录的驾驶人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同时,交管部门还要督促学校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全面细致摸排,按照“逐校、逐车、逐人”进行登记,确保车辆底数清、驾驶人情况清、接送线路清、乘车人员清、安全责任清。对经过核查的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登记备案录入监管平台,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坚决防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和驾驶人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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