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如何“拍苍蝇打老虎”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李辉:我认为学术腐败这个词用得并不准确,因为腐败这一定义主要是针对公职人员的,也就是对握有公共权力的行为主体才能谈得上腐败。因此类似剽窃、抄袭、伪造科研数据等行为,实际上就是学术不端(misconduct)行为,这是学术界自身的一种不良风气。在目前研究资料和文献信息化程度非常高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科研从业者可以搜索和阅读英文文献,对于本领域国际最新研究也可以不断追踪,剽窃和抄袭的空间会越来越小,只要在职称评定等过程中严格审查,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就可以将其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上。从我自身在高校工作的体验来看,现在通过抄袭和剽窃来获得成功已经不太可能了,年轻的研究者只能靠不断提高自身研究能力,跟进国际研究前沿,掌握更为多样和复杂的研究方法,才能在自己的研究领域里取得好的成绩。

    记者:高校里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很多,在高校里,如何监督“一把手”?

    李辉:对于“一把手”的监督,在任何领域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一把手”进行监督,主要问题是监督主体不明确,即在中国目前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情况下,由谁来监督“一把手”的问题。虽然已经有许多现成的监督组织,但是上级纪委的监督太远,同级纪委监督太软,事后的司法监督太晚。在目前的体制下,要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滥用权力,只能是对其决策权进行一定的限制。对高校而言,要发挥高校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在决策权的民主化和集体化上做文章,现在许多高校成立了由专家和教授组成的专门委员会,由委员会行使集体决策权,这可以部分克服一把手滥用权力的现象。

    观点集萃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王树国:

    重在改造产生腐败的“土壤”

    大学腐败和社会腐败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大家心目当中,大学是特别神圣的,不应该出现腐败行为,一旦发现,对公众打击比较大。大学腐败表面看似乎是因为缺乏监督,往深层次看,社会各个环节的运行,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监督身上,而是要创造不容易产生腐败的土壤,土壤改造了,就长不出腐败的果子来。拿医患关系来举例,医患矛盾突出是因为优质医疗资源太少了,是资源供给不足带来的必然结果。教育也是这个问题,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让公众不满意。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权力不受监督就容易滥用

    近年来,我国开始推进落实和扩大学校的自主权,包括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这一改革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落实学校自主权过程中,原有的高校治理结构并没有打破,依旧实行行政治理,这种半吊子改革,为贪腐制造了空间。在高度市场化的今天,高校也不是世外桃源,凡是存在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的地方,都会存在滥用的可能性,像评审权、基建招标权、招生权,这些权利本身和其他权利一样,如果权利之间没有分割制约,很容易滥用。比如现在提倡的教授治校、教授治学,教授有了治校的权利,他也可能腐败。高校去行政化有利于解决部分腐败问题,但不是解决高校所有腐败问题的灵丹妙药。如果把招生制度比作一个木桶的话,现在要寻找的就是有没有短板,要把这个短板补齐。

    华中科技大学原校长李培根:

    提高教师工资收入有助反腐

    大学自治很重要,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大学腐败的根源不在大学自治,而应在社会,高校腐败是社会上的腐败程度在大学里的一种反映。除此之外,大学腐败还有一方面的原因,就是教师工资过低。正规的国家规定的工资收入太低,太低就要有其他方面的补贴,有一些人意志不坚定,想其他的想过头了,就走上了腐败道路。我觉得遏制高校腐败要两方面同时并举,一方面大幅度地提高教师的工资收入,另外一方面严格控制工资外的收入。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增科:

    加强权力制衡和信息公开

    治理高校腐败,应该从三个方面来努力:一是加强高校外部监管与审计。在我国,高校系统、政府和大型集团企业都有审计职能部门和严格的内控制度。频发的高校腐败事件说明只靠内控是不可取的,要加强政府监管,增强外部审计。二是高校各部门的权力制衡。通过完善教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以及大学理事会等机构的设置,发挥它们在学校重大战略、教育事务与学术事务等方面对行政权力的制衡,避免校长负责制这样的“绝对权力”的产生。三是建立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将学校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学校师生员工或社会公布。在学校信息公开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公正民主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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