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生取消高中分配资格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程墨 通讯员 邹永宁 实习生 汪亮亮)近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方案。从今年秋季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择校的学生今后不得享有优质高中分配生资格。

    武汉市教育局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坚持“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原则;实行政府通知入学制度;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确保“一个都不能少”。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或变相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新生;任何学校不得抢夺生源和举办相关培训班,不得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不准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新生入学挂钩。

    武汉市规定,从今年秋季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择校生的学生今后不得享有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有分配生资格。这意味着,只要学生在小学或初中有择校行为,就不能享有分配生资格。

    武汉市规定,择校生的认定以《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值得注意的是,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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