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应走专业化之路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4-2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王淑华

    提起保育员,人们脑海里通常会浮现出在幼儿园里扫地清洗、分饭送碗、为孩子穿衣提裤的忙碌身影。幼儿园园长在招聘保育员时,往往也以勤快、利索、能干活、爱干净为基础条件。而实际上,保育员不仅要求持证上岗,其作用也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保育员是与教师一起对幼儿实施保育教育的重要人员。国家颁布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中规定了全日制幼儿园每个班级的人员配备是“两教一保”。保育员要想履行好保育工作职责,必须在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基础上,了解和掌握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知晓幼儿的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了解保育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掌握清洁卫生消毒、幼儿常规培养、配合教师教育、意外情况处置、疾病预防控制等保育知识,这不仅需要保育员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专业知识和技能,也体现出保育员工作的专业化。

    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由于受保育员的薪酬、地位、年龄等因素的制约,使得保育员队伍无论是学历层次还是专业水平都比幼儿教师低了很多。再加上有的幼儿园疏于对保育员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学习和培训,使得保育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不能满足幼儿在园生活、游戏和学习的需要,因而对幼儿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如一次户外活动下楼梯时,一名小朋友不小心滑倒在地,听到哭声,保育员赶紧跑过去,发现孩子摔伤了头部,见孩子摔伤部位微微有点红肿但是没有出血,就轻轻地揉了揉说:“没事儿,也没出血。”午饭后,小朋友出现了呕吐现象……户外活动时的意外伤害是幼儿园常有的情况,而正确的处置是保教人员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在本案例中,保育员对幼儿摔伤部位的处置显然是错误的。对于头部摔伤而未见出血的情况,应按照程序进行报告和密切观察24小时,出现恶心、呕吐、剧烈头痛、眼耳鼻出血、抽风、麻痹、语言障碍、意识丧失等情况,应及时送医院就医。保育员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对幼儿头部摔伤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没有按照正确的程序处理,一旦贻误病情,后果不堪设想。

    2011年底,教育部正式颁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将幼儿教师确定为“履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明确规定了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基本规范和基本准则。随着幼教事业的快速发展、幼儿自身成长和幼儿园保教并重工作的要求,保育员不再是以往的幼儿园“保育打饭阿姨”,而是幼儿的“生活老师”和“教育助理”。为了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为了打造优质的学前教育,保育员也应走上专业化之路。

    (作者单位: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文教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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