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需要整体设计分类调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7-0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利用政策杠杆,对部分学生予以高考加分,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导向和调控作用。但高考加分政策不能过度使用。

    ■乐毅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今年高考加分新政策的重点是“三调整、一规范”,这有利于维护高考的公平性,发挥高考加分政策的正向功能和导向作用。同时,这也引发了人们对高考加分政策的讨论。高考加分该不该取消?我们究竟是采取瘦身、删减、降值的修补调整办法,继续保留、坚持这一政策举措,还是应该坚决取消?

    众所周知,高考制度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诸多制度缺陷。一考定终身的录取标准就是一个最主要的问题,考试舞弊与资格身份造假也是一个方面。应该承认,我们以往的政策制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譬如,相对而言,以应对出现的问题而出台相应的政策居多,基于科学规划和实证研究设计的政策较少。高考加分政策同样也存在政策实施与执行监督的设计问题,所以我们需要进行整体改革。

    高考加分政策的实施与否,受教育价值观的影响和制约,且因时代和制度的不同而变化。它不是教育管理体制实施中央集权国家的专利,分权与实施完全大学自主招生的国家也同样会采用这一政策来达到预设的目的。高考与招生制度比较完备的发达国家在高考加分政策均有成功的实践,也有不断的争论。

    什么样的教育评价观和价值取向,决定了录取标准的具体选择,包括高考加分政策。比如,1977年恢复高考前,我们就采用了照顾少数民族学生、革命烈士子女等优先录取政策。应该说,照顾性质的加分政策对少数民族学生在高考中的起点公平起到了制度保证作用。恢复高考之后,除了延续部分照顾政策之外,我们又实施了对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高中各学科竞赛获奖者、体艺特长生等考生予以高考加分投档的政策。目的是为了使具有某些特长的学生有更好的专业发展。这种高考加分投档的优惠政策实施至今,虽然饱受诟病,但仍然得以保留。但是,近年来的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且日趋严重,使我们不得不反思这一政策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就是基于这样的反思。

    高考加分政策是否非取消不可呢?如果我们采取简单的取消加分政策的方法,虽能痛快地解决目前面临的一些问题,但同时也为今后的改革带来新的问题,譬如,我们目前大多数省份都在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了使得学生能够全面发展,学习好国家课程设置中所规定的所有科目,大多数省份都把水平考试高考挂钩,适度加分。如果国家统一要求,取消加分政策,也就难以达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改革目标。显然,这一做法会产生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

    利用政策杠杆,对部分学生予以高考加分,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导向和调控作用。这本身无可厚非。但高考加分政策不能过度使用。在近年来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对政策的误读、异化、滥用等问题与行为,这就需要我们及时消除这些错误观念和做法,还原政策的本来功能。因此,适时适度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是整体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至于具体的改革举措,可以依据改革总体目标,考虑实施分类区别的操作方法,如:

    对于通过类似商业运作或集中突击的针对性培训式的应试教育来达到加分的项目,要坚决取消;对于有悖教育公平和社会发展,无益于学生全面发展的项目,要坚决取消;对于尚存在一定合理性,且实际效果经过评估已证明弊大于利的,要有选择性地逐步降值或取消;对于需要保留的项目,应进行评估,不仅是政策制定方面的,更需要关注政策实施的效果。这就需要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与教育研究机构通力合作,实施专题研究,使得加分政策的制定基于实证研究的基础上。

    除了分类区别的操作方法外,笔者以为,对仍然具有一定导向作用的加分项目,采用降值是一种办法;采取专业优先录取的方法,即在相同高考分数线的前提下,由大学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高考政策规定优先录取符合条件(依照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的考生,也是值得尝试的方法,甚至可以将这样的方法作为今后改革的一个方向。

    高考加分政策涉及的主要问题就是教育机会的起点公平问题。实质上,它还影响到入学后的过程和结果的公平问题。确保高考与招生的录取标准、程序和过程的公平公正,是我们在设计高考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时需要始终铭记的基本原则。

    (作者系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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