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典范推选活动公告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7-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进一步加快国家区域教育信息化在应用层面的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地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国家教育部门有关工作精神指导下,中国教育报刊社、中国教育技术协会联合启动“典范的力量——首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典范推选活动”。面向全国征集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优秀成果,挖掘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典型。

    一、活动主题

    以应用为导向,共建·共享·均衡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报刊社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

    中国教育报刊社宣传策划中心

    北京中教鸿兴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

    北京中庆现代技术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按首字母顺序排列)

    安徽省电化教育

    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

    兵团中小学电化教育

    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福建省电化教育

    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

    广东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

    海南省电化教育

    河南省电化教育

    黑龙江省电化教育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湖南省电化教育

    吉林省电化教育

    江苏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江西省电化教育

    辽宁省电化教育

    宁夏电化教育中心

    青海省电化教育

    山东省电化教育

    山西省电化教育

    陕西省电化教育

    上海市电化教育馆 

    天津市电化教育

    新疆电化教育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三、推选对象

    推选活动将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卓有成效的县(区)、中小学校以及在教育信息化应用推进中涌现出的具有新闻性和故事性的个人当中,分别选出“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典型区域”、“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特色学校”、“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新闻人物”。

    四、时间安排

    1.申报推荐阶段:7月4日-9月30日

    2.资格初审阶段:10月6日-10月17日

    3.综合评审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

    4.颁证表彰阶段:11月中

    五、推选程序

    推选方式一:

    申报推荐阶段与资格初审阶段由各省支持单位负责进行首轮省级推选(见活动支持单位名单,各省联系方式见活动网页),符合参选条件(详见中国教育新闻网.cn)的县(区)、学校和个人可联系各省支持单位参与申报。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省支持单位报送的省级推选结果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推出全国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区域、学校和个人,并对推选出的单位和个人颁证表彰。

    推选方式二:

    没有省级支持单位的地区接受该省各地各级教育信息化相关单位、企业、学校推荐与自荐,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本活动组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专门评审。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将对本活动设专题进行全程追踪报道,荣获省级推选和全国推选的典型区域、单位和个人将在媒体进行公示。

    六、申报材料

    要求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如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1.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整体性汇报(可依据参选条件撰写)

    2.教育信息化应用相关视频及网站(以光盘形式报送)

    3.“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典型区域”推荐表(当地教育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特色学校”推荐表/“全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新闻人物”推荐表(详细表单可登录中国教育新闻网)和邮寄(光盘)的形式发至推选活动组委会秘书处。

    七、奖励办法

    1.获颁荣誉证书或奖杯

    2.获奖典型区域、特色学校将纳入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国家十二五课题《信息技术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证研究》案例成果

    3.应邀参加“共建·共享·均衡”——首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高峰论坛

    八、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中国教育报刊社 首届全国教育信息化区域应用典范推选活动组委会秘书处 周伟涛

    邮  编:100082

    电子邮箱:jyxxhtx@163.com

    联系电话:010-82296877 18611633131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联系人:

    刘新丽 联系电话:010-6649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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