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长效机制保校舍安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09-0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冯丽 记者 柯昌万)近日,陕西省下发通知,建立覆盖全省所有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

    陕西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不定期(至少每学期1次)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城乡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报告同级政府,优先纳入当年教育投入项目。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纳入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如因校舍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要依法承担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减少本地政府投入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等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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