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高中建设贷款利息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0-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周仕敏 实习生 吉丹)从今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从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中统筹安排普通高中贷款贴息经费5000万元,用于补贴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贷款财政贴息。

    根据方案,经费主要支持2013年有贷款利息的47个市、县(市、区)的69所公办普通高中融资贷款建设项目。其中,安排4443万元用于补贴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贷款贴息,其余557万元调整统筹用于其他基础教育项目支出。无融资贷款建设项目市县、学校不纳入支持范围。

    据介绍,普通高中贷款贴息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审查合格的69所公办普通高中因建设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食堂等基本建设项目和购置学校器材设备项目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不得用于偿还非建设类项目流动资金贷款及借新债还旧债等贷款本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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