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 依法管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0-3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10月30日综合消息 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在全国高校广大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各高校通过专家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决定》精神。

    北京大学日前举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家座谈会,学校党委书记朱善璐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表示北大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发展讨论进行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将全会精神落实到学校的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中,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宁波大学党委书记郭华巍说,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和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理念,制定好《宁波大学章程》,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制度体系,努力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积极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能,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说,《决定》不仅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还提出了实现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这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深远的意义。作为法律人,我们感到莫大的鼓舞。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分别召开了两场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主题座谈会,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主题展开讨论。该校党委组织部部长苏喜军说,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依法治国的重提有利于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有利于高校的科学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校,高校机关干部和教师应该树立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能力。(记者 柴葳 李见新 通讯员 宁轩 孟晗 实习生 应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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