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放下去 责任收上来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4-12-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特约通讯员 陈明琼 莫海玲

    从问题入手,把学校布局规划权统起来

    “教学楼卫生间要不要装门?教室地面用地板砖还是水磨石?阳台走廊是向南还是向西?”在湖北省十堰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的会议上,该市教育局局长朱华伦一口气提出了一连串专业问题。

    这起因于十堰一些学校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曾经留下的败笔。从2011年起,十堰城区投巨资实施校安工程建设,一批批危旧教学办公用房得以拆除重建。校舍安全问题虽然解决了,校园也变得漂亮了,但却留下了一些令人遗憾的问题。比如,有的学校教学楼建成了东西朝向,冬冷夏热;有的教学楼外墙装饰全用玻璃幕墙,隔音效果很差,一个教师讲课的声音全楼都能听见;甚至还有一所初中每间教室的面积超过80平方米,导致教室数量不足,不得不增建一栋教学楼。

    在学校建设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如何把钱花得恰到好处?今年3月,市教育局在广泛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在国家、省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大框架下,拟定了《十堰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范22条参考意见》,作为地方标准予以推行实施。同时,由教育局发展与规划科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和管长远”的思路,对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特别是市直学校校园布局、单体建筑设计和校园文化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监管。

    前不久,重庆路小学的迁建规划设计方案送到了市教育局。经过认真审核测算,原方案中设计的教室面积太大。市教育局将这所不足2000人规模的学校总建筑面积减了1500平方米。“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标准就是规律,就是规则和效益,不服不行。”市重庆路小学校长孙建敏说。

    从民生出发,把招生划片管理权放下去

    把办学规范和布局规划“统”起来,而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和招生划片,市教育局却敢于“放”下去。积极建议各区教育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招生划片,解决城区同一社区学校之间“撑得慌”与“吃不饱”并存的老大难问题。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思路,逐步将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交给各区管理。对于新增义务教育资源,一律由相关区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解决城区经济飞速发展与学位总量不足的矛盾。

    由于历史原因,十堰城区现有市直学校、区属学校和东风分局所属学校。多头管理带来了责任定位不明、办学活力整体不足和教育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在推进教育治理体系改革过程中,市教育局将角色定位于区域教育整体协调发展的引领者和服务者。

    近年来,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该市教育局除印发《十堰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范22条参考意见》外,还相继编制完成了《十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十堰城区中小学三年发展规划》《十堰城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五年规划》和《十堰城区教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为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均衡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范》,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各校在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等五大方面指标完成情况,指导和督促各校规范办学、特色办学。

    去年下半年以来,张湾区、茅箭区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相继启动了4所学校的新建工作,其中3所学校9月正式招生。这结束了十堰城区20年未建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历史。

    从管理到治理,实现自身角色大转变

    对义务教育管理大胆放权,而对十堰城区高中这些“大块头”学校的管理,该市教育局却当仁不让,主动啃“硬骨头”。通过协调有关区政府,先后撤销茅箭区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高中部,停办市十六中高中部,逐步分离市二中、市柳林中学和市十三中高中部,相继在东城和西城各启动新建一所大型特色高中。

    改革高中招生办法,大力支持城区三所重点省级示范高中和两所特色高中,面向全市分别招收优等生和特长生;缩小城区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严格按照属地在城区招生,保障各县市一中根据自身定位招收合适生源;提前填报志愿,实行公布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第一批次高中学校录取名单“三同时”,将各校之间的竞争引导到内涵发展的轨道上来。

    “是自己该干的事,要坚守职责,创新办法。别人如果能做得更好,就要毫不犹豫地交出去让别人做。”朱华伦说。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根本目的是更好地促进教育发展,关键在于厘清各方的责权利。只有舍得放权让利,才能带来职责的转换。大家各负其责,齐心协力,从而促进十堰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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