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现后怎么办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1版)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焱委员则希望为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多切一点蛋糕。“是否能够有效保障公办幼儿园经费的来源和投入,关系到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尽早规划,未雨绸缪。”她同时指出,特殊教育是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中最薄弱的环节,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待遇低、残疾孩子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等问题需要政府更加重视,更多投入。

  当前,中国教育的不均衡现象非常突出。首先是地域之间的巨大差距。2010年北京的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为14482元,而同年河南仅为2185元。另一方面,中国在各级教育的投入分配上比例严重失衡。据2010年发布的经合组织《教育概览报告》的数据,中国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生均经费的比例为1∶5.5。整个经合组织的平均比例仅为1∶51.9。即使是被认为高等教育最发达的美国也仅为1∶2.64。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蛋糕一定要切得合理得当。”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副主席段惠军建议,教育投入的分配要有一个公开透明且有说服力的方案,“少做一些锦上添花的事,多做一些雪中送炭的事。如果更多的资金流向于大学的扩张、省级重点中小学校的大兴土木与福利发放,而偏远地区与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只能分到一点肉汤,很可能会加剧教育的不公。”

  

  确定教育经费的使用机制

  

  郭传杰委员认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应该在4%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今年教育经费占GDP的4%。明年、后年直至未来,是否能确保这个投入比例?”郭传杰不无担忧地说,过去就有过两次教育经费预算上升后又下降的情况。他认为,应在准备修改的《教育法》中,明确教育经费预算要在现有4%的基础上逐年增加,确定教育经费持续增长的体制。

  参与3月7日全国政协教育组讨论的财务部副部长张少春,赞成用法律和机制确保教育经费预算逐年增加。他回应称,地方和中央都要按照4%的标准实现既定目标,“我们甚至争取最终超过这个目标。”张少春认为,目前经费的使用结构确实存在短板,比如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教育的经费分配所占的比重,是财务部门要仔细考量的。

  张少春表示,4%的教育经费在使用中会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更重要的是明确,哪些钱是用于学校运行的,哪些是用于老师的,哪些是用于学生的。关于硬件和软件的资金使用机制,我们还要制定。”张少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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