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艺术团、运动队录取人数不得超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2015-01-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1月29日讯(记者 宗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高校艺术团、运动队录取人数均不得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通知明确,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艺术团招收特长生工作,要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控制艺术团招生规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要根据本校艺术团建设和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并公布艺术团分项目招生计划。要细化和完善艺术测试标准,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通知要求,试点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要严格控制运动队招生规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要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并公布运动队各项目招生计划。

    教育部表示,对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高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教育部将建立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退出机制,凡存在测试管理混乱、超规模或降低标准录取等违规行为的高校,视情节轻重,从2016年起暂停或取消相关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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