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观察研究的基本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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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学的研究方法,观察研究应具备概括性和系统性,为此,观察研究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来实施。一般地,观察研究的一般过程包括:制定观察计划、进入观察领域、开始观察记录、整理分析观察结果等步骤。
一、制定观察计划
为确保观察的顺利进行,在观察前必须制定严格的观察计划。具体地说,要明确观察目的、确定观察内容、选择观察对象和场所、制定观察记录表等。
1.明确观察目的
观察实质上是为了解决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收集资料的手段。研究者要有效地运用观察,事先必须要明确观察目的,即通过观察而收集来的资料是用于解答什么问题或检验何种研究假设的。
观察的目的一般是由研究者的课题决定的。只有针对课题的性质和内容选取的观察方式、方法,才可能是适宜的、有效的。因此,在观察之前,研究者应通过阅读有关文献,或与有关专家、同行交流等方式,了解该课题的研究背景,以期对所要研究的问题有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
2.确定观察内容
研究者应在明确观察目的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观察内容。这是整个观察研究的前提,也是观察研究成功实施的根本保障。为此,研究者应根据需要解决的研究问题或研究假设中涉及的变量,依次罗列出观察细目,同时给出每一个细目的操作定义,从而使观察更具可实施性。
例如表5—4就是观察3~6岁儿童相互作用的社会过程时所确定的观察内容(细目)及操作定义。

表5—4 儿童相互作用的社会过程

过 程

定 义

例 子

1.沟通的清晰性与紧密性

在澄清信号的要求之后有适当的反应

A:“把它给我。”

B:“哪一个?”

A:“那个黄的。”

2.信息交流

提出问题要求回答

“你住在哪儿?”

3.建立公共场所

找事一起做以求发现共同点

“我们玩积木吧!”

“我喜欢娃娃家,你呢?”

4.情感自我表现

一个儿童关于情感的问题涉及另一个儿童情感的响应

“真的,我也害怕黑暗。”

5.积极的相互作用

对他人的积极性为作出反应,给予强化

A:“你知道×××吗?”

B:“不知道,你告诉我,我就告诉你×××。”

6.解决冲突

同伴之间冲突的解决

A:“我要绿积木。”

B:“不,我在玩!”

A:“我想要!”

B:“好,我们一起玩。”


三、开始观察记录
记录是观察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取得观察结果和结论的凭据。如何记录取决于观察法的类型。例如,无结构观察中的记录没有特殊的规定,但最好能够尽可能详细地记录所观察到的现象。这种记录结构并不复杂,但记录任务繁重,重要的细节不能遗漏。可能的情况下,研究者应运用一些辅助手段,如录音、录像、照相等。在结构式观察中,可运用事先编制好的行为核查表进行记录。概括起来,记录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实况记录法、频率记录法、等级记录法和符号记录法。
(1)实况记录法
即把观察对象的具体行为表现如实地记录下来。由于行为表现不断出现,事件发生发展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长度,因此,实况记录往往需要连续记录。在轶事记录法、事件取样法中都需要进行实况记录。这种记录方法要求详尽、真实、有序、不加评价、推断和解释。如果人工手记,需要记录者熟练快速。最好能使用摄像、录音等辅助设备。在观察群体活动时,可用两台或多台摄像机从不同的角度,远景近景结合分工拍摄,以保证从不同位置和角度观察对象的动作、语言、表情等,使观察材料更加完整。
(2)频率记录法
即记录特定时间内行为出现的频率。观察者可以按照预先的规定将观察行为系统分类并明确定义,在观察现场立即对所观察的行为作出判断,记入事先制订好的记录表格内。运用频率记录法时,常把观察时间分为若干时段,在每一时段中记录某种行为类型(为简便快速起见常用代号)。观察工作结束后,可根据从各时段中累积的各类行为频率加以分析。
比如,对4岁幼儿早晨入园后的反应的记录,其中每2分钟为一个时段,把所观察到的行为类型代码(1—12)填入表格内,见表5—5。
表5—54岁幼儿早晨入园后的反应

时段

儿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A

B

C

D

E


时间:8:30—9:00
活动:自有游戏
行为类型:
(一)对环境的一般反应
1.乐意进入环境(表出具体游戏活动区)。
2.勉强进入环境。
3.拒绝进入环境。
(二)对设备、材料的一般反应
4.自由运用设备与材料。
5.有限制地运用设备与材料。
6.不运用设备与材料。
(三)对别人的一般反应
7.寻求与同伴的接触。
8.寻求与成人的接触。
9.避免或中断与同伴的接触。
10.避免或中断与成人的接触。
11.勉强与同伴接触,接触中缺乏动机或注意力分散。
12.勉强与成人接触,接触中缺乏动机或注意力分散。
(参见王坚红编:《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科学研究方法》,P91—92)

(3)等级评定记录法
即根据某种等级评定量表中规定的具体标准,对照观察对象的行为表现,全面客观地给予评定相应等级并作下记录的方法。运用等级记录法不需要记录行为表现的具体过程,但必须认真观察其过程并进行科学的评价,以便客观评定其等级。评定中所依据的等级标准可以是现成的,也可以是自己拟定的。
比如,幼儿社会性情绪观察评定表(A表示强、多、好,D表示弱、少、差,B、C介于两者之间),见表5—6。
表5—6 幼儿社会性情绪观察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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