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坚守“一国两制”初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20-08-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如香港国安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使自由与秩序平衡是香港国安法的核心理念。法律明确规定罪刑法定、罪责相适应、不溯及既往等现代法治与人权原则。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权,而人权保障以国家安全为基础,两者并不存在冲突,是相辅相成的。最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把宪法、香港基本法、国歌条例与香港国安法等法律的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与历史、国情教育结合起来,以有效提升学生的国民意识和对国家发展的信心。这些措施的落实对香港国安法的顺利实施将起到积极作用。

    总之,香港国安法的通过和实施体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的坚定意志,有助于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有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在这一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守“一国两制”的初心,倍加珍惜“一国两制”取得的成就,客观地正视“一国两制”面临的挑战与问题,使“一国两制”这一承载中国人民智慧与历史使命的制度创新继续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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