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幼儿园办园指南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03-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黄伟 张紫欣 记者 刘盾)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对幼儿园办园规模、园舍建设、教职工配备等制定详细标准,进一步规范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广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指南》明确,城市幼儿园和乡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以6至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农村幼儿园办园规模以3至9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3个班,不超过12个班。城市微小型幼儿园规模为1至5个班。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规模为1至2个班。

    《指南》提倡幼儿园根据地域、办园特色、幼儿兴趣、活动需要等,自行设置各类活动区。一般每班活动区不宜少于4个。《指南》要求,保证幼儿每天连续不少于1小时的自主游戏,保证幼儿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两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每班配备3名专任教师)。招收特殊需要儿童的幼儿园,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数量、类型及残疾程度,配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并增加保教人员的配备数量。

    《指南》明确提出,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大班应将入学准备教育渗透于保育教育工作中,帮助幼儿做好身心各方面准备,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顺利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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