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中的认识误区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03-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这些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义务教育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中,必须充分理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内涵,谨防三个认识误区。

    误区一:用基本均衡的眼光看优质均衡

    从2012年到2021年,我国义务教育在实现全面普及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现在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心由“基本均衡”转向“优质均衡”,并力争在2035年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着力点聚焦在“数量优势”上,关注“有没有”“够不够”,而优质均衡是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宗旨,以质量均衡为核心,其侧重点转换为“质量优势”,关注“好不好”“优不优”。

    相比基本均衡发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体现了更高的标准化水平、更高的均衡程度和更高的质量要求,特别关注到薄弱学校、薄弱环节的改进,要求每一所学校、每一项指标都能达到标准要求。对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一方面要坚持“雪中送炭、抬高底部”,坚持“严把质量关”,不能有“刚刚好”或“打擦边球”的想法;另一方面要坚持“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坚持“严把指标关”,不能“硬件不足软件补”“硬环境薄弱、软环境优”,真正做到“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反对任何形式的低水平达标。

    误区二:用静态对标的眼光看优质均衡

    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到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再到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不难看出,义务教育从实现基本均衡到迈向优质均衡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

    自教育部于2017年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以来,义务教育改革不断深化。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20年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办、国办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2021年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育部2022年发布新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这些国家最新要求必须同步落实到评估创建的过程中,才能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更有意义。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动态的,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一方面,我们要以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提出的内容为主,但不能只停留在是否达到评估标准上,而要同时把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政策作为评估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要本着“以评促建”的原则,更加关注“社会认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社会信度,有效破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学校“双减”任务,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误区三:用片面追求特色的眼光看优质均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这也意味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就是要举办满足各地人民需求的、适合的义务教育,而非举办同质的、整齐划一的义务教育。因此学校特色建设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

    我们不能以“盆景式”思路、用“抄近路”的做法去推进学校的特色发展。有的学校所谓的办学特色只停留在各类获奖上或临时表演上,只注重形式却忽视挖掘内涵,追求速成“特色”,缺乏长期积淀,没有形成常态化,难以转化为育人载体和优势;有的学校不从实质上去改进功能教室数量和面积不足的短板,仅是借开展社团活动之名“打造”学校特色,让大多数学生作壁上观,缺乏全员共建,功能教室只是少数学生成长的平台。

    学校之间有特色差别,教育才有活力。学校的特色要时时落在学生的全面发展上,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融通理念,整合重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深入挖掘、精耕细作,达到提升学校办学品位的目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作者系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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