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外地高校毕业生7月2日起办回津进津手续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3-06-2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昨日,记者从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 )获悉,自2013年7月2日起,中心开始办理2013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手续。

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含毕业生本人迁出页)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后,到区县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落实本市工作单位后,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如上学时未迁移户籍且未落实就业单位,可以暂不到中心报到。待落实本市就业单位后,再凭报到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在津落实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含毕业生本人迁出页)及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后,到区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外地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双外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进津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然后到市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中心地址: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津能电池厂二楼)。周一至周五8:00 - 12:00,13:30 - 17:30咨询电话:23018725 15332089732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