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校大学生创业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2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1-03-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今后,津城在校大学生创业将无后顾之忧,根据天津市近日下发的《关于高等教育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市高等院校将制订在校生创业教育管理办法,为大学生创业搭建平台并提供一系列有力支持,允许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凭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2年。

根据《意见》,天津市高校对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学生可给予一定的学分奖励,并可作为评优的重要条件。同时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免费提供相关公益性服务。天津市还将积极建设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为进入基地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房租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市教委要加大对2个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和支持力度,并筹资设立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基金,收益用于支持高等院校开展创业就业等项目建设。

同时,各高校要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构建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和师资团队。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课外实践和创新活动,引导、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逐步建立学生创业信息跟踪系统。同时,就业指导课将被纳入学校必修课程,课程安排不少于38学时,并加大学科性竞赛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的奖励力度。市教委将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对高等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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