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09年中考加分范围划定 考生4月办理审核手续---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9-04-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4月10日天津市中招办出台《初中毕业生升学加分工作实施意见》,凡09年符合升学加分(或优抚对象)范围内的考生,应于16日—17日、20日
—24日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09年,天津市继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政策优待和加分的情况进行公示。

据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毕业学校领取、填写由天津市中招办统一印制的《2009年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政策优待(或优秀生加分)证明信》,证明信须经有关单位审核盖章,于16日—17日,20日—24日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需要另办上述证明信,由学校统一办理。“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须将盖有市教委公章的登记表交到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

天津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侨政处负责对归侨子女、归侨考生、华侨在国内子女资格进行审核。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宣传处负责对台湾省籍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派出单位局(总公司)组织(人事)处负责对援藏、援疆人员子女资格进行审核。区县民族宗教办公室负责对少数民族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市外国专家局负责对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资格进行审核。

烈士子女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身份证明。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须出具其户口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确认其身份的证明;现役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须出具所属部队师级以上(含师级)政治机关的相关证明;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须出具天津市公安局政治机关的相关证明。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须出具所属部队师级以上(含师级)政治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明和军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现役军人子女须出具军人的相关证件及所属部队师旅级政治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明。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须出具驻外使领馆的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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