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逾期不再办理-天津,志愿,填报--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8-06-1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记者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高考志愿按照高校录取批次分批填报,其中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分三次填报志愿,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分两次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志愿及志愿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理工类、文史类考生三次填报志愿分别为:第一次,考生填报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含提前本科录取院校、提前专科录取院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5日17时;第二次,考生填报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3日至7月24日17时;第三次,考生填报高职高专院校(含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30日至7月31日17时。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分别为:第一次,参加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统考成绩合格(若院校组织校考,则市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还须校考合格)、非市统考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含艺术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填报体育类本科院校(含体育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5日17时。第二次,符合报考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高职高专录取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30日至7月31日17时。(记者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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