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800名品学兼优学生获得市政府奖学金-奖学金--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8-05-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五月的津城,花红草绿,生机盎然。昨天,首届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隆重颁奖,全市共有80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殊荣,一份自豪洋溢在每位获奖同学的脸上,更有一份责任铭刻在同学们心中。同学们表示,决不辜负党和政府的殷切期望,把崇高荣誉化作学习动力化作建设祖国的坚定信念,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成才报国。

刚刚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天津师范大学史晶同学说:“这项弥足珍贵的荣誉给了我强大的前进动力,更激励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坚定自强不息、勤奋成才的信念。我只有更加刻苦努力、无私奉献,才能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以优异成绩被保送读研的天津大学苗先达同学说:“这份沉甸甸的荣誉不仅仅减轻了我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压力,更见证了我独立人生的开始,激励着我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我要用它来见证自己未来人生的精彩。”

即将赴美留学的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尹深说:“我会倍加珍惜今天获得的这份荣誉,勤奋努力,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将来为祖国、为家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实施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给予奖助学金资助;对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助学体系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去年本市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的资助政策,提出了本市九个方面的资助内容。包括设立“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天津市政府助学金”“天津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本市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减收50%学费等相关政策措施,构建起由中央、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资助组成的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完整、立体、多元的资助政策体系,资助面基本覆盖了本市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07年度,本市评出高校国家奖学金622名,发放金额497.6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9467名,发放金额4733.5万元;国家助学金53080名,发放金额9378.02万元。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名,发放金额640万元。开办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本学年新发放贷款7932人,发放金额12105.32万元。中等职业学校发放国家助学金85039人,资助金额12755.85万元;市政府助学金20195人,资助金额1009.75万元。

党和政府的关怀使广大学生深受鼓舞。收获着载誉的喜悦,同学们畅谈体会、憧憬未来,意气风发、激情满怀。大家谈到,胡锦涛总书记5月3日在北京大学考察时提出的“四点期望”,不仅是对北大师生,更是对全国高校师生的深情关怀和殷切希望。我们一定要牢记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持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高度统一,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努力肩负起崇高的历史使命,让青春彰显时代精彩。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