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 天津五大措施保学生安全-暑假,天津--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7-06-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记者获悉,天津市教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放暑假前立即对所有中小学展开安全排查、整改,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市一百多万中小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

全面评估学校周边公共安全环境

通知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开展对区域内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的选址是否存在自然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工作,重点排查农村中小学校,特别是村校的校舍、厕所和校园围墙等。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要立即关闭停用,及时维修加固一般危房。全面评估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

游泳必须有家长或老师带领

集中开展一次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要特别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学生脱离学校和家长监管时段,做到“四不游泳”,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尤其要教育中小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去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

拉网式排查校车安全

立即开展以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及驾驶员为重点的拉网式排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因校车或驾驶员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亡事故。要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靠公路边上行走,不上高速公路;必横穿公路、铁路时,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还要注意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避免乘坐农用车,坚决不上超载车。

学生上下楼有专人巡查

对中小学校楼梯进行专项检查,保证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楼梯扶手达到国家标准,消除通道和楼梯上的障碍,解决楼梯台阶的高低宽窄不科学问题。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组织有秩序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时间上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的自查和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确保学校饮用水、厕所和食堂符合卫生标准,保持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与报告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后,必须按要求第一时间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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