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下半年二三级翻译考试合格标准公布-翻译考试,翻译--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7-01-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消息(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王红星):18日,记者从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获悉,2006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2006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中,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4个语种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和二级口译英语同声传译类《综合能力》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二级口译英语同声传译类《口译实务》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及领证事宜,考生可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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