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划定研究生学费上限 最高每年1.6万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9-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收费行为、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山东省物价部门近期出台政策,对研究生教育学费进行“封顶”。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专业型硕士、博士研究生每年学费不超过1.6万元。

根据山东省近期出台的规定,2017-2019年山东省高校招收的学术型研究生,硕士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不超过1万元;对于专业型研究生,山东省属高校招收的硕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万元、博士不超过1.3万元;“211”“985”工程建设高校硕士、博士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6万元。

按照山东省的规定,高校收取学费后,不得再向学生另行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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