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护航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5-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李 平

说起职业教育,这里有一组可能与公众的一般认知相悖的数据——

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职业教育功不可没。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在服务国家战略上,全国职业学校开设了1200余个专业和10万余个专业点,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每年培养1000万名左右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根据教育部、人社部、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显示,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2020年的人才缺口超过1900万人,2025年这一数字将接近3000万人。

去年乃至今年,人社部发布的全国“最缺工”的100个职业中,属于“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的有几十个。尽管各地纷纷打出高薪等“金字招牌”进行抢人大战,但技能人才短缺之势不仅未缓解,还在加剧……

事实上,职业教育历来就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中国职教百年,作为奠基人的黄炎培曾总结说:“职业教育目的:一、谋个性之发展;二、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三、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四、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一言以蔽之,职业教育在服务发展、培养人才、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职业教育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职业教育在固本培元、守正创新中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整体面貌正在发生“格局性变化”。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随着国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

然而,眼下现实的尴尬之处就在于,尽管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作用不容忽视,尽管职业教育人才尤其是高级技能人才需求旺、缺口大,但职业教育始终面临着吸引力不足、人们“重普轻职”观念根深蒂固的窘境。

让广大职业教育人为之振奋的是,新职教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保证职业教育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

新职教法还直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顽瘴痼疾,用法律的形式把破解之道固定下来,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比如,此前教育行政部门管职业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职业培训,加之要协调地方政府及企业,许多工作很难推动落实。新法明确,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因此,有业内专家认为“将最大的难题给解决了”。再比如,针对职业教育产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实的痛点、堵点,新法用9处“鼓励”、23处“应当”和4处“必须”,进一步明确了诸多举措,真正从法律层面让企业参与不难、参与有利。

职业教育从来就不是普通教育的对立面,而是一种独特的教育类型。一直以来,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分处两个不同的赛道,各自精彩,所谓的“高下之分”“优劣之别”只是人们观念的错位罢了。对于职业教育而言,要努力抓住机遇、锤炼内功、补上短板、提高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原则的“落地生根”,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形成合力、精准发力。各地各部门须从根本上认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宏观统筹,确保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眼下,国家对职业教育重视的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职业教育终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期待新职教法的颁布实施,让越来越多的人从根本上转变观念,肃清骨子里对于职业教育的偏见。只有职业教育真正“香起来”“热起来”,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教育需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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