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教师教育“攀登计划”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1-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 1月3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发布《浙江省教师教育攀登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将师范院校建设纳入高等教育强省战略。

《计划》提出,要保障师范专业在各类评优培育计划中的入围比例与其在本科专业总数中占比大致相当,对师范生占比大于40%院校在省高校人才、学科和专业等建设项目中给予倾斜支持。

与此同时,我省将探索开展六年一贯制硕士层次复合型高中教师培养试点,积极鼓励在职高中教师提高学历,加快提高高中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加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师资队伍建设,每个师范类本科专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不少于2名。完善教师教育师资“双向挂职”制度,支持高校与中小学、企业紧密合作,协同建立教师教育师资共同体。

《计划》明确将加大中小学教师国(境)外交流研修力度,中小学教师参加经批准实施的出国(境)学习交流,不计入当地和个人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批次限量管理,出访团组、人次数、经费单独统计。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健全乡村教师培养与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探索实施到岗退费政策,继续通过定向招生方式为山区、海岛及薄弱地区农村学校培养小学全科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积极支持薄弱地区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提升,促进乡村学校教师队伍专业发展。

为吸引综合素质优秀的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计划》明确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原则上都采用“三位一体”方式招生,鼓励面向中学的师范专业也逐步将“三位一体”招生方式作为主渠道。通过“三位一体”及定向培养方式招生的师范生不纳入对高校的相关考核统计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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