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提高营养餐标准至每生每年2000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5-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屠红良)湖州市教育局和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市直学校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标准从原来的每生每餐5元提高至每生每餐10元,每生每年从原来的1000元提高至2000元。

据介绍,湖州市要求各市直学校用好营养餐资金,每周为受助学生免费提供5顿(法定休息日除外)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对象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认定,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公平公正、应助尽助。对实行包餐制供餐的学校,该市要求不得向享受营养餐学生收取差价,确保不增加受助学生的经济负担。对实行选菜制供餐或尚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需按营养餐资助标准将补助存入学生就餐卡,不得以现金形式将补助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或家长,也不得以购买零食饮料、奖励等其他方式替代。同时,避免采用让受助学生感受到被歧视的供餐方式。

为保障学生就餐条件,该市要求各市直学校加强推进食堂改造和建设工作,把学校食堂(伙房)条件改善列入营养餐改善计划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各市直学校将实行校长负责制,完善机构和人员配备,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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