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舞”教学助艺术新课标落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10-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图为新乐舞《元日》录制现场剧照。 侯达 供图 图为北京中学二分校学生学习新乐舞《舟过安仁》的现场。和丽秋 供图

    2022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将舞蹈正式纳入义务教育阶段艺术科目之中。该课程标准的颁布实施,无论对于舞蹈艺术的传承发展,还是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艺术教学,既是重要的机遇,也具有很大挑战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同时在“深化教学改革”部分指出,“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将具有深厚传统文化根基、融多门学科为一体的“乐舞”作为义务教育阶段舞蹈教育的一门具体学科形式,正是在这方面配合新课标的出台,作出的一种及时有效的创新探索。

    新机遇,新挑战

    之所以说舞蹈进入艺术教育科目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因为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艺术教育来说,舞蹈教育是真正以儿童身体为载体的艺术教育,是以儿童身心来进行表达、互动,全面建构儿童身体观察、感知、感受、情感、思考、表现、交流、展示的艺术形式,是调动、丰富儿童的视觉、听觉、触觉、运动感觉、意识、情感、想象等多种感知与思想官能的艺术形式。因此,舞蹈教育在受教育者的德性、身心健康、审美能力、共同体建构、文化认同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尽管舞蹈教育有如此重要的价值,并在我国舞蹈的社会教育方面有30多年的历史,有着成熟的体系,但大多数中国人不敢跳舞、不会跳舞、不愿跳舞的问题依然存在。人们对于舞蹈在培养身体的审美表达能力、养成身体的审美文化可能性等方面,缺少基本的理解与认可;对于舞蹈在社会交流、团体建设、文化认同、自我表现等方面基础性的价值,缺乏认知与认同。而《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颁布实施,则为改变整个社会对于舞蹈的偏见,为舞蹈走进中国人的教育场景、走进日常生活与交流场景等提供了新的机遇。

    但想要做好舞蹈教育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义务教育阶段的舞蹈教育的教材、课程建设,师资建设,教学评估,学生学习的考核,教学方法与教学管理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仅会影响义务教育阶段舞蹈教育的有效实施,更会对少儿身心发展与学习的整体性产生影响。因此,舞蹈教育在面对新课标带来的机遇而欢欣鼓舞的同时,更需要以科学、慎重、敬畏的精神,直面新机遇、新挑战。

    新乐舞,新学科

    让融各门学科为一体的“乐舞”作为基本形式进入艺术教育课堂,应该成为一种尝试推行的舞蹈艺术教育学科形式。“乐舞”是基于我国传统礼乐文化以及各民族乐舞文化传统,融诗、乐、舞为一体的艺术形式,也正因如此,它符合进入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堂教育的基本要求。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提出,艺术课程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培养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明确了艺术课程建设要秉持“坚持以美育人”“重视艺术体验”“突出课程综合”的理念,要求艺术课程要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的核心素养等。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舞蹈是以“乐舞”命名的诗乐舞一体的艺术形式,是如同《乐记》所强调的那样,“乐舞”是对自然的天空、大地、万物等的呼应,对人的社会、伦理、政治、礼仪等方面的审美呈现,对个体的身体、心理、超越性追求等方面情感的表现,是将自然和人和谐地融为一体的艺术形式,故有“大乐与天地同和”。可以说,“乐舞”是融自然与人、美德与审美、政治与情感、个体与社会为一体的优秀传统文化形式。

    同时,“乐舞”因采取了诗乐舞融合形式,天然具有以课程综合方式来实现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创意实践的艺术教育目标的特质。“乐舞”的“诗”不仅是文学作品,也是通过语言文字审美来呈现自然山水、田园风光、历史、政治、伦理以及人们心理情感的艺术,具有观风俗、厚人伦、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特点。“乐舞”的“乐”,具有可以化万物、善民心、感人深、移风易俗的特点,“乐舞”之“舞”则要通过身体同世界、同自我审美性打交道,打开身体的视觉、听觉、运动感觉与意识的世界。

    所以,“乐舞”是融舞蹈、历史、戏剧、音乐、语文甚至自然等知识为一体的审美教育,是可以通过身心一体的审美活动,将社会、自然、政治、历史、个人、情感、意识等方面的审美体验合而为一的艺术形式。“乐舞”活动的开展有助于艺术课程标准相关目标的达成。

    新内容,新形式

    如何将具有深厚传统和审美文化的“乐舞”转化成能在课堂中实现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呢?

    近年来,作为我国舞蹈教育最高学府的北京舞蹈学院,一直在探索“乐舞”进入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堂的科学方法,并创造了“乐舞”教学的新内容和新方法。

    北京舞蹈学院“乐舞”课程建设将教学内容分成“导读”“诗歌”“诗乐舞谱”“情境感知”“形象感知”“身体感知”“日积月累”“乐舞园地”“想跳就跳”“简谱”10个部分:“导读”部分会告诉学生每一课乐舞创意来自哪儿、核心的艺术形象是什么;“诗歌”部分会告诉学生每一个诗乐舞中的诗歌正文;“诗乐舞谱”部分综合了诗歌、音乐、舞蹈动作的形象,让学生们直观地了解每一课的具体内容;“情境感知”部分则带学生进入与乐舞教学内容有关的自然环境、社会生活、动物故事、历史故事之中;“形象感知”部分是让学生们清楚每一课乐舞所创造的有感情、有故事、有想法的人物形象或者拟人化的动植物形象;“身体感知”部分会用直观的方式告诉学生,每一个乐舞要学会使用的身体关键部位;“日积月累”部分给学生带来一些历史的、生活的、自然的知识,这些知识与学生们所学的乐舞是相关的;“乐舞园地”部分为学生介绍中华乐舞传统中的道具、音乐、服装、舞蹈等方面的知识;“想跳就跳”部分为学生编写小故事,这些小故事与动物、日月星辰、生活劳作、祖国历史相关,学生能在这些小故事的感染下,用学过的乐舞去自由地创造好玩的、有趣的乐舞游戏;“简谱”部分是为学生学习乐舞提供的辅助内容。

    这些内容的安排,在遵循《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教学过程中对“乐舞”之“乐”的重视,即遵循快乐的理念去教学,以手舞足蹈的快乐游戏形式达成教育目标。

    就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舞蹈教育现状而言,舞蹈教师的缺乏是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的现状,这也导致了《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所提出的舞蹈教育目标较难实现。北京舞蹈学院的“乐舞”课程,通过在北京中学二分校、中关村第二小学的教学实验发现,可以通过充分发挥音乐教师、语文教师的作用来弥补舞蹈教学师资的不足。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教育已有很长历史,语文教育更是有着深厚的传统,所以多数学校的音乐教师基本都配备到位,语文教师队伍更是人数充足,队伍庞大。实践证明,舞蹈教育以“乐舞”形式进入义务教育阶段课堂,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掘音乐教师、语文教师等更多学科教师在“乐舞”方面的素养,另一方面只需对已有相关学科教师加以短期舞蹈培训,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舞蹈教师的不足,解决舞蹈教育因为师资短缺而难以进入课堂的问题。

    在乐舞教学中,少儿天性活泼、思维活跃发散的因素,既给“乐舞”教学创造了条件,也带来了挑战,尤其增加了课堂教学组织的难度。“乐舞”课程在北京中学二分校、中关村第二小学的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乐舞”之“乐”律动的规范性、统一性特点,通过音乐律动来组织学生的意识、注意力、整体性等,同时注重发挥“乐舞”之“舞”在队形调度、动作规范、游戏合作等方面的作用,使学生既可以开心地玩、即兴地创造,也可以通过团队合作与互动来完成学习。

    通过教学实践,我们看到,“乐舞”正以其深厚的文化传统、诗乐舞融合的形式、寓教于乐的特点,以及培养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创意实践等特有综合能力的优势,成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舞蹈教学目标的重要学科教学样态。

    (作者吴海清系北京舞蹈学院人文学院教授,邵未秋系北京舞蹈学院舞蹈考级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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