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双减”决策部署 全面推动校外培训依法治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12-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2023年10月15日起,《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日前,教育部在四川大学举办首次全国校外培训执法培训班。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个“双减”改革试点城市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市、县校外培训骨干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本报选取部分学员学习体会予以刊发,敬请关注。——编者

提高站位多措并举推进校外培训治理

王飞

    2023年10月15日起,《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校外教育培训领域的第一个部门规章,标志着我国校外培训依法治理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双减”是党中央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双减”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处罚办法》的内涵和精神,多措并举推进校外培训治理。

    《处罚办法》旨在保护校外培训合规经营行为,治理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它既有实体性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回答了“谁来处罚”“处罚什么行为”“处罚到什么程度”“怎样实施处罚”等关键问题,对校外培训执法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深入学习《处罚办法》,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工作信心。其次,要对照《处罚办法》各项要求和规定,锚定治理目标,不懈努力,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执法工作,久久为功。再其次,作为教育工作者,在自身认真学习和领会的基础上,还应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多措并举推进校外培训治理。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能力培训,做到执法人员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处罚办法》各项条款要求。二是勇于实践。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在执法工作实践中锤炼工作能力、提高监管水平。三是稳妥推进。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措施,把宣传引导、教育告诫和行政处罚有机结合起来,既体现执法工作的力度,也体现校外监管的温度。

    (作者系河南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

增强执法力量推进校外培训治理走深走实

刘殿波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校外培训执法力量是确保校外培训治理落地生根的强有力保障,是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市场、净化基础教育生态的生力军。为了增强校外培训执法力量,2022年1月,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机构设置、加强力量配备、提高人员素养,下大力气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为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丰富的人才资源,确保“双减”工作深入推进。

    两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增设监管机构、充实执法人员、提升能力素质,化解执法力量薄弱难题,为进一步推进监管执法打下坚实基础。如北京成立工作专班,合力推进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河北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综合执法队伍“全覆盖”。广西通过优化考试流程、增加考试频次等方式,保障各地校外培训监管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下一步,我们将以增强校外培训执法力量为基础,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治理走深走实。一是持续发挥专家智慧。遴选建立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专家库,为校外培训执法工作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等必要帮助。二是持续加强典型引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推广和指导制度,收集挖掘校外培训执法典型案例,对处罚程序、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等进行解读剖析,定期发布、推广。三是持续完善执法机制。加强对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专项督导,推动各地成立专门的综合执法部门,将校外培训监管纳入综合执法范畴。

    (作者系河北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

着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专业化水平

王鹏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颁布施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标志着校外培训治理法治化迈出重要一步,是深入扎实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成果,有利于优化校外培训的生态,保障校外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坚持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而保障“双减”工作长治、常态、长效。

    一是着力深化执法理念。校外培训执法是新领域新事物,也是贯彻落实“双减”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在突出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校外培训执法工作尤为重要。要坚持依法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对于合法合规的机构,要加以扶持,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对于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形成警示震慑。

    二是着力提高执法能力。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执法专业素养。开展执法前,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包括实体法,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法、广告法等,也包括程序法,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处罚办法》等,尤其要将各项程序规定内化于心,着力提升校外培训执法专业化水平。

    三是着力规范执法行为。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完善执法文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作者系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

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校外培训执法体系

李斌

    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是全面落实“双减”政策的有力抓手,是减轻学生、家长校外培训负担的关键之举。

    推进《处罚办法》落地见效,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处罚办法》的重要价值、制度逻辑、内涵外延,学习掌握执法尺度、树立规则意识,坚持法治思维,全方位提升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效能。此外,还要深入思考行政处罚流程、文书等关键细节,实现理论学习向具体实践的有效转化,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推进《处罚办法》落地见效,要加强执法机制建设,创新完善执法体系。在这方面,不少地方已经积极开展探索。比如,浙江出台《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其纳入基层治理“两张清单”,有力解决“执法权责不明”问题。上海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实现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与市场监管部门的综合执法有效衔接。福建通过分片包干、定点巡查等网格管理,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要以《处罚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执法体系,推动校外培训执法走深走实。

    推进《处罚办法》落地见效,必须重视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广泛借助各方力量参与治理。要健全完善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充实一线执法人员队伍;建立常态化定期培训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构建多元参与格局,推动成立地方校外培训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强化律师团队在校外培训执法中的专业指导作用,确保依法行政。

    (作者系浙江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

坚定依法治理信心 提升文明执法水平

陈国栋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出台,勇敢地迈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的第一步。我们要坚定依法治理信心,不断提升文明执法水平。

    深入学习执法文件。《处罚办法》已经正式施行,我们要集中深入学习,坚定工作信心。通过广泛交流讨论,对执法的条件、要素、依据、程序等有更深刻全面的认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深刻领会执法要义。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虽然不同程度地面临部门权责不够清晰、执法力量较薄弱、执法装备不足等现实问题,但都以担当有为的精神积极主动克服困难,科学设置岗位,充实执法力量,组织学习、培训、演练,锻炼了队伍,提升了执法能力,逐步积累了经验。比如,内蒙古教育部门与律师事务所合作编印《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案例参考》。福建赋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权,将学科类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纳入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范畴。广西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行政监管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持证上岗。陕西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梳理公开教育行政执法事项,明确权力类型、实施依据及具体责任.黑龙江派驻社区教育专干,推进校外培训监管力量下沉网格。可以说,各地形成了“迎难而上,积极实践,各有创新,初见成效”的执法局面。

    深化文明执法实践。校外培训执法任重道远,我们将增强行动决心,把稳政治方向,全面弄懂吃透,掌握法律法规和文件核心要义,抓好《处罚办法》的消化、吸收、运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守土有责履职担当,依法深化校外培训治理。

    (作者系陕西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

为校外培训规范执法指明方法路径

程轶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我们要从政治的高度、“双减”的角度、市场的广度,提高做好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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