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杂谈/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一版)

  问:近年来有关部门积极促进高考入学机会公平采取了什么措施?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在促进高考入学机会公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第一,招生计划增量向中西部倾斜。2007年,统筹各省高中毕业生数、高等教育投入与条件、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研究建立各地高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向中西部人口多、高教资源少的地区倾斜。2007至2012年,中西部省份高校招生计划年均增长5.4%,比同期全国平均增幅高1.4个百分点。

  第二,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从全国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划出一部分,由高教资源丰富、升学压力小的东部省市高校招收升学率偏低的中西部省份学生。该计划由2008年的3.5万人扩大到2012年的17万人,相当于在中西部地区建设年招生2500人的高校68所。

  第三,实施“定向招生计划”。2007年起,在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免费师范生计划,面向中西部农村地区每年招生大约1万人,培养中小学教师;2010年起,实施农村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每年招生5000人培养中西部乡镇卫生院紧缺医学人才。

  :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入学机会公平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在积极促进高考入学机会公平的同时,着力推动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入学机会公平。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第一,引导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共114所)逐年降低在所在地的招生计划比例,2007年至2012年累计调出招生计划2.5万名,全部安排到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中西部省份。

  第二,2012年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扶贫办等五部门,制定实施了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面向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80个县,安排1万名重点高校计划,由222所重点高校采取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等特殊政策,使这些贫困地区上重点高校的学生数较2011年增加了10%。专项计划通过增加计划的方式实施,在增加贫困地区学生考试录取机会的同时,不影响非贫困地区考生录取机会。

  问: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2013年在促进重点高校提高农村学生比例工作上有什么举措?

  答:今年高考在即,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加强宏观调控,综合施策,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主要举措有:

  第一,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一是扩大规模。将去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二是扩大区域。由680个县(其中包括371个民族自治县、252个革命老区县和57个陆地边境县)扩大到832个县(覆盖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比例偏低的省份。三是增加高校。由去年222所扩大到263所,覆盖所有“211工程”高校和108所中央部属高校。四是加强监管。确保招生专项计划落实到承担任务的高校,落实到贫困地区。

  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实施后,全国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将比去年增加8.6%。

  第二,调整招生计划安排。将今年新增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升学压力大、农村考生多的中西部省份。

  第三,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今年拟安排招生18.5万人,比2012年增加1.5万人,使更多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考生。

  目前,为扩大实施2013年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教育部已印发了工作文件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完成了招生专项计划的下达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同时,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还召开座谈会,与部分“985工程”高校共同研究今年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比例的措施,一些重点高校将采取扩大专项计划和本校“自强计划”、“圆梦计划”等措施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比例。

  问:下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还有什么考虑?

  答教育部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方案,抓紧部署实施。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建设等项目,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农村高中教育质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逐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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